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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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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基础教育、继续教育有关方针政策。

(二)负责基础与继续教育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等工作,推动基础与继续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负责基础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学校基础与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招生政策及计划并实施。

(四)负责指导附属学校加强领导班子、教师和管理人员等队伍建设。协同大学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做好附属学校领导班子选拔、教职工职称评定、考核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非学历教育立项审批、证书审核发放和合同事务管理等工作。

(六)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的沟通合作,积极拓展优质办学资源。

(七)落实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八)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综合科:

(一)会议组织、文件及部门决议督办落实。

(二)公文登记起草流转、制度建设,年鉴汇编、资料归档。

(三)管理印章,做好印章登记使用。

(四)部门经费、资产、考核、部门内外协调等行政事务。

(五)新闻宣传、网站等平台更新维护等工作。

(六)配合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各项活动。

(七)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基础教育科: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基础教育方针政策,指导附属学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附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负责基础教育统筹协调,开展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推动基础教育内涵式发展。

(三)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组织拟定学校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政策及计划实施。

(四)负责指导附属学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协同大学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附属学校领导班子选拔、教师招聘、职称评定、考核、经费管理等工作。

(五)指导附属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六)做好合作办学工作,加强对合办学校的监管,拓展办学资源。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

(七)做好附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安全防护。

(八)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继续教育科: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校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

(三)拟定学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四)指导、规范非学历教育领域各项办学活动,对非学历教育办学项目进行过程指导,事项审核审批,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招生宣传、合同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继续教育领域关于学历教育方面学籍、学历管理等方面工作。

(六)负责涉及继续教育领域的学校权益维护工作。

(七)负责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济医学院联络科:

(一)负责同济医学院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位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同济医学院基础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协调等工作。

(三)做好档案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