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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附属学校:

 今年6月是第 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 号)、《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0 号),及《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等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安全观念入脑入心

1.充分利用各校各类平台发布安全生产相关宣传图片、知识问答等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学生宿舍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在教学楼、食堂、操场等地面向师生展出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展板;在公共屏幕等循环播放安全警示教育宣教片,充分普及地震、洪涝、台风、火灾等各类灾害防范知识,突出溺水、一氧化碳中毒、有限空间中毒等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增强师生应急意识和能力。

2.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全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在校园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安全培训

3.针对中小幼学生、教师、后勤服务人员等,采用选修课程、健康教育大课堂、重要场所的快闪等多形式多途径进行急诊急救、徒手心肺复苏和AED正确使用的宣传与培训。

4.通过课堂和实习,结合微信群、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面向中小幼学生及师生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组织师生、后勤人员开展消防讲座实操实训演练及消防疏散逃生演习;通过专业讲解、案例警示、装备设备展示、自主体验等方式,有效强化师生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安全整治排查工作

5.配合学校保卫处,积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整治。

6.配合学校房产管理处,积极开展全校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上报、尽快采取维修等相应措施。

7.配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

8.配合校长办公室、总务后勤处、保卫处等,做好暴雨洪涝极端天气应急保障、校园及周边行道树排查处置、食堂和食品、燃气、校园周边环境等安全检查工作。

四、注重总结凝练、形成文字材料

请各校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收集整理活动资料,于6月23日(周四)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发送至jcjyb@hust.edu.cn,纸质版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基础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样表)


基础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