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附属学校4月份工作例会召开。副校长许晓东出席,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和附属学校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并交流有关工作。

会上,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我校教育科学研究院段斌斌博士为大家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段斌斌从《规则》制定的背景、依据、教育惩戒的界定等多个方面展开论述,并对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度解析。

据了解,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2019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制定教育惩戒有关实施细则提出明确要求。经充分酝酿,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该《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则》的出台,将法律规定的学校、教师的教育权进一步细化,对法律禁止的体罚等教师不当管理行为划出红线,有望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会上,各附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开学以来学校主要开展的重点、难点工作。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晓林从政治理论学习、教师招聘、学校安全工作、教育评价改革、“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教学成果奖申报、党的建设等七个方面总结了近期工作并提出要求。

许晓东在总结讲话中结合有关工作指出,我校附属学校学生数量多,教师队伍大,肩负培养国家未来栋梁的光荣使命。目前中央对高校的巡视,也涉及到附属学校,要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规范管理,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创建与我校齐名的荆楚名校不懈努力。

(摄影:华中大附属小学 舒翼)